2013第九届杭州珠宝首饰展览会

   日期:2013-02-27     浏览:103    状态:状态
展会日期 2013-03-06 至 2013-03-11
展出城市
展出地址 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
展馆名称 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
主办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杭州市分会、中国国际商会杭州商会、杭州珠宝钟表首饰业商会
承办单位 杭州企阳会展有限公司
展会说明

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,珠宝首饰日益受到消费者们的青睐,杭州经济发达,有“钱塘自古繁华”之称,杭州背靠义乌、湖州、温州等发达的生产基地、交易基地,坐拥全中国最丰富的民营资本,是中国最富裕、消费能力最强、也是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,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,2010年杭州上半年金银珠宝类销售16.19亿元,同比上涨38.4%,高于去年的增长率(28.7%)。2010年总销售估计在35亿以上。
  本次展会,我们将广泛邀请江、浙、沪及周边地区的广大消费者和制造商、批发商、零售商、分销商、经销商及外贸公司的代表到会进行选购和洽谈,使产品供求双方直接见面洽谈交流。本届展会将为国内企业逐鹿国际商海提供一个难得的契机,欢迎各界人士光临参观。
上届回顾
  杭州国际珠宝首饰展经过多年的发展,已成长为中国重要的珠宝展,历届总展出面积超过8万平方米,吸引了来自上海、广东、云南、新疆、江苏、浙江、广西、东北、山东和中国香港、台湾等省市自治区的近千家珠宝企业、商家以及印度、缅甸、泰国、法国、以色列、韩国、日本、斯里兰卡等国外商家前来参展,其中香港展团、台湾展团、云南展团、新疆宝协展团、韩国珠宝商会、斯里兰卡展团等组织的数百家国内外知名珠宝企业,现场展示了其高档的珠宝首饰。
  国内及杭州多家电视台、电台、报纸、互连网采访报道珠宝盛会,参观人数达10万多人,实际交易和达成意向的总额达数亿元人民币,杭州珠宝展规模宏大、影响面广、展品档次高受到业内人士的高度认可,已经成长为华东极具重要的国际性大会,第六届的招展工作已经提前圆满结束,将于2013年3月8日至11日召开的“2013第九届杭州国际珠宝首饰展览会”期待与您共创辉煌!
展会宣传:
  1、 将展览会相关信息列入世界性的展览目录;
  2、 印发10万份请柬,50万张门票通过各地协会、政府管理机构直接邮寄到国内各经营商场、大型超市、经销商、代理商等专业买家及专业人士手中;
  3、 设立路边广告牌及车站广告牌,印制精美宣传海报,在各大商场珠宝首饰专柜设立《展前快讯》派送点。以吸引更多市民到场参观;
  4、 在公众媒体、专业报刊及电子传媒上刊登大量广告、新闻和专题文章;
  5、 在专业珠宝网络上发表广告和资讯,进行网上招商及吸引参观人士,并且在展览现场设立互联网咨询系统,接受参观者查询
  6、 专程到全国各地展览会进行推广活动,邀请买家莅临参观;
  7、 相关行业协会和商会直接邀请会员莅临展览会;
  8、 展览期间举办研讨会与其它活动,促使各国买家及专业人士的交流。

展品范围

  珠宝首饰类:钻石首饰、黄金首饰、白银首饰、铂金首饰、钯金首饰、宝石首饰、镶嵌首饰、仿真首饰、镀金首饰、珍珠首饰、水晶首饰、玉石首饰、艺术首饰等;
  宝石及原料类:钻石、翡翠、白玉、黄龙玉、珍珠、珍珠首饰、半宝石、人造宝石、红珊瑚、红蓝宝石、祖母绿、碧玺、水晶、绿松石、海蓝宝石、琥珀、玛瑙、贵金属等;
  黄金制品:金条、金币、金箔、金表及其它黄金制品; 
  相关产品:玉石、水晶雕件、流行饰品、矿物标本、机械、设备、工具及包装、行业机构、鉴定机构、媒体等;
  招商及形象区:珠宝产业园、珠宝首饰城、珠宝交易中心、特色珠宝商场。

参展费用

电议、面议............

广告费用

展会周期

每年两届

展会规模

注意事项

参展程序 1、填写展位申请表、加章后传真或邮寄至大会组委会。在申请展位一周内将参展费用[50% 定金] 或全款]电汇或交至组委会。 2、展位顺序分配原则:主办单位在展位分配上,优先让上届参展企业选择展位,然后参考参展企业的要求分配展位,但拥有展位分配的最后决定权,本着“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安排”,的原则,参展企业余款在2013年2月6日前付清,否则主办单位将视其放弃参展。参展企业所展示的展品不涉及商标或其他侵权行为,并在历届参展过程中没有产品侵权或其他不良记录。参展企业不得将展位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。(包括部分转租)如果在主办单位规定期限内未付清全部参展费用,主办单位将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。 3、取消参展:若取消参展,参展企业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主办单位,撤展申请日期如果是在展位确定通知发出之日起30天之内,主办方将扣除定金的50%作为赔偿金,如果是在展位确定通知发出之日起30天之后,定金不再退还。(定金数额以参展企业全额展位费的50%计算) 4、参展事宜:主办单位收到《参展申请表》和展台全部费用后,将发票与《参展商手册》一并寄给参展商。参展代表住宿产品运输等事宜,将以《参展商手册》为准。

联系方式
联系人:梅 锋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上塘路32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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